中国煤炭地质

1989, (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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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热值作为动力用煤储量计算指标刍议

袁三畏

摘要(Abstract):

<正> 问题是由我国动力用煤以灰分计价改为热值计价引申出来的。为了说明改革的必要和可行,首先将我国动力用煤按热值计价试点情况作一简介:1984年8月,国务院作出动力用煤要尽快实行按发热量计价的指示。1985年6月,原煤炭部向国务院呈报了《关于动力用煤炭发热量计价的报告》,确定了计价原则和方案。从1987年3月起,先后在27个统配矿务局进行试点工作。据《煤质技术与科学管理》杂志载:鹤壁、义马、平庄三个局1987年3~12月的统计,共销售动力用煤820万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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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(Author): 袁三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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